五华区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6.13万人

日期:2023-11-30 10:11:59 作者: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央广网昆明11月30日消息(见习记者 魏文青 记者 赵贝贝)11月29日,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举行了2024年参保缴费工作暨“两特”病待遇申报经办新政策新闻通报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通报。记者获悉,五华区已于11月20日顺利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汇算,截至汇算时间点实际参保26.13万人,本地个人缴费共筹资9148.82万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8676.19万元、医疗救助资助99.84万元、卫生健康部门资助157.41万元、残联部门资助215.38万元。中央、省级、市级、县区共计财政补助18459.7万元,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通报会现场(央广网发 魏文青 摄)

五华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2024年参保缴费也已启动,由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实收处理并牵头做好财政补助汇算工作,不再办理缴费业务。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80元/人,集中征缴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缴费期截止后只征收新生儿及政策规定人员的参保费用,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缴费、线下缴费的方式缴纳费款。

会议还通报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备案省内通办的相关情况。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备案省内通办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凡在云南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时,均可以在就医地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备案。

五华区医疗保障局还在市妇幼保健院开通了新生儿参保“一件事一次办”,在院内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完成新生儿参保、缴费、结算等业务融合。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均可在医院端实现一站式“落地即办理”。此举解决了多年以来一直困扰新生儿家庭“多处跑、多次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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