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 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如何申领呢?

日期:2023-05-04 10:21:14 作者: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失业保险 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农户口: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农业户口:在2014年7月1日前连续缴费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2014年7月1日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与2014年7月1日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2014年7月1日前连续缴费时间满十二个月的,其中的十二个月缴费时间与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二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三是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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